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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临时工工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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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临时工工伤怎么办?

在一家小厂做临工时工伤了,我与该单位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现在还在医院治疗,医药费是该单位支付的,但是该单位只肯给我每天十多块的生活费

我想了解如按照劳动法该单位应该向我支付多少钱一天的生活费呢?还有就是在工伤治疗与恢复期间该用人单位是否该向我支付哪些费用?如工资,生活费等等

年关将近,经济拮据,我真的心急如焚,望好心人能帮我,教我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尽量说的简单明了一些好吗(因为我理解能力有限)?

在线等待您的帮忙,如能教我怎样做我将不胜感激!!!谢谢大家了

分不多,望朋友们不要介意,如热心人能将qq号发给我在线交流就更好了

呵呵,一只手打字好慢,就说这么多了


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等这些我都无法提供,因为是临工,加之工资是日结的,所以这些都没有,唯一有的是病历上面的责任人那一栏是该单位的人签的字,这能证明我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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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0-01-05 21:08:05
      由于与小厂没签劳动合同,加上工资是日结的,你与小厂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受伤不属于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只能被认定为人身损害,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小厂应对你的受伤负责,同时应承担第十七条规定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责任。 因此,医药费由该单位支付是对的,但是该单位只肯给你每天十多块的生活费是不对的,甚至是违法的。
      你有权要求该单位不但应承担你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支付误工费外,还应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否则,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求代为处理你与小厂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事宜。 。

    海***

    2010-01-05 21:08:05

其他答案

    2010-01-05 22:10:03
  •   
    在一家小厂做临工时工伤了,我与该单位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现在还在医院治疗,医药费是该单位支付的,但是该单位只肯给我每天十多块的生活费。我想了解如按照劳动法该单位应该向我支付多少钱一天的生活费呢?还有就是在工伤治疗与恢复期间该用人单位是否该向我支付哪些费用?
    1、劳动者的享受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我把相关条例摘录如下供楼主参考。如果必要,楼主可在网上直接搜索全文,仔细研究。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不同意楼上所说的因“与小厂没签劳动合同,加上工资是日结的,你与小厂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的观点。临时工也是职工,没签劳动合同可以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法律并不限制按日发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3、在病历上面的责任人那一栏是该单位的人签的字,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但证据尚显不足,楼主必要时可以提供工友的证言等相关证据以补充之。

    非***

    2010-01-05 22: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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