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中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中本人工资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而缴费工资是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请问本人工资应怎样计算?
你所说的问题中事实上包括三个概念: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工资基数、本人工资。 在缴纳工伤保险时,需要首先核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的范围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范围:即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费等均应计入。核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是为了核定本缴费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年内缴费均按此基数计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工资基数均为缴纳工伤保险时使用。 本人工资是指兑现工伤待遇时使用的,一般应指工伤发生时本人的工资。计算口径(包含的范围)可能应当与核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时相同。 具体可以参见当地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特别是工伤待遇给付办法。
各 地 政 策 不 一
答:按照用人单位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确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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