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生育津贴报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这些资料并非全部都要提供,如果你有北京户口(包括集体户口),就无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也无需《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如果你的信息没有变更,则无需提供《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