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什么?
《民法通则》是我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 所作的法律规定。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 务的行为。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进行民事 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守法的原则。
民法通则制定于1986年(1986年4月12日第六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 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 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 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 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 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 身关系。第三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 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 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 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2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