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债妻还”有理吗?
“夫债妻还”有理吗?
我国《婚姻法》 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 负债务,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当然, 法律中也规定了例外条款。例如,如果夫 妻一方在借款时,明确地表示以个人名义 借款,对债务独自偿还,并且债权人也同 意的,另一方就不负有偿还的义务。或者 夫妻两人在结婚前就约定好,在婚姻存续 期间,个人的債务个人负,该约定大家都 知道,那么,一方的债务,另一方就不用 承担。《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 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 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 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 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答:夫妻二人虽已分居,但二人未离婚,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归属,故所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所欠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详情>>
答:酸牛奶是用鲜牛奶通过特殊细菌发酵制成的,牛奶经酸化后,酪蛋白凝块变小,并且可使胃内酸性增高,对于宝宝的消化吸收很有帮助,宝宝适量食用酸牛奶是有好处的。需要注意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