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肺结核病 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工厂上班8个月,进厂体检合格,现在体检有肺结核,但工厂没有给我买社保。请问工厂要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补偿我的损失吗! 补偿金额是多少,怎么算。谢谢!
1.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等到疾病治好或病情稳定。
(除非是您入职时隐瞒传染病。)
2. 他们应支付(1)代通知金加经济补偿, 共2个月工资。
或支付(2)违法解除的双倍补偿,即经济赔偿——还是2个月工资。
3. 赔偿损失,主要是医疗保险方面的损失。
杨亮律师
答:病情分析:典型肺结核起病缓渐,病程经过较长,有低热,乏力,食欲不振,咳嗽和少量咯血.但多数病人病兆轻微,常无明显症状,经X线健康检查始被发现,有些病人认突然咯血...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