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厂屠宰死猪都什么样的人需要负法律责任
就法人负责!!
屠宰场以及食品加工企业违法违规时,其法人、董事会成员,总经理以及总经理以下的业务主管,按照在企业中管理责任的大大小承担不同的法律后果责任。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25号)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务院商务部令[2008]第13号)的相关规定,如果定点或非法生猪屠宰厂(场)有屠宰病害(死)猪的行为,致使病(死)猪肉或由此生产的肉食品流入消费市场被监管部门查获,那么,生猪屠宰厂(场)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质检员,以及商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应当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答:1.宰前检验用于屠宰的猪必须经过严格的兽医卫生检验。对有病的猪按有关防疫法规处理,不得擅自屠宰。 2.宰前饲养管理经过检验后,适合屠宰的猪应经过断食管理过程才能...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