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有哪些安全保护义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有哪些安全保护义务?
《网络安全法》第34条规定:除本法第21条的规定 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 护义务: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 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 能考核;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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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子宫息肉我有个朋友去检查子宫口那里有颗花生米大小的息肉,她打算过一个月再去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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