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何种行为属于“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行为?
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何种行为属于“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员因执行工作任务 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该条规定对《民法通则》第四十三 条、第一百二十一条,《最髙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5条、第5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中关于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分 散模式规定进行统一,确立了用人单位对此承担无过错责任的原则,即不管用 人单位对于其工作人员侵权造成他人损害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 并非对其工作人员的所有侵权行为承担责任,而只有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 时对他人造成的损害,用人单位才承担侵权责任。“因执行工作任务”是用人单 位承担侵权责任的核心要素,用人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存在特殊的人事关系或 劳动关系,工作人员从事职务行为是根据用人单位的指令进行的,其从事职务 行为的成果也由用人单位享有,因此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损 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理解“因执行工作任务”,是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核心要素,也是 确定用人单位如何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审判实践中,可从一般原则和具体案 件特殊因素综合分析。从一般原则的角度,判断是否属于职务行为的条件包 括:(1)是否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为的行为;(2)是否为工作人员在执行职 务的时间、地点所为的致人损害行为;(3)是否以用人单位名义或在外观上足以 认定为执行职务行为;(4)是否以社会共同经验足以认为与用人单位职务有相 当关联。
从案件特殊因素角度,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属执行工作任务从行为的 内容、时间、地点、场合、实施行为时的名义、行为的实际受益人、行为与用人单 位指示之间关系等方面综合判断。
答: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详情>>
答:如果要判e?q销赃罪是一到七年~(销赃罪的判刑已}?改了)但是以上的要判就是3年以下~~像他?j#的例子一般都是罚款~~详情>>
问:我好孕了吗我是7月2号Yj,周期28天,前天测到ZZY两道杠。可不知道为什么,前...
答:祝贺你!你应该是好孕了.不要太担心是宫外孕,别给自己这样的压力,再说你得再去医院确认是否真的怀上了,!祝你安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