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应当送达给哪些人?
判决书应当送达给哪些人?
原《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无论是当庭宣告还是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本次修改在原条文的基础上于第196条后增加一句“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2条已经规定了上述内容,实践中,法院在宣判后会将判决书送达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本次修改明确了这一规定。
答:法院判决书送达的方式如下: (1)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可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并在送达回...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