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或因约定条件出现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 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 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 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 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因条件成就 而终止时,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企业破产法》第10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10日 内通知已知...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