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能否代替社会保险?
2006年10月,我被聘为某外资公司副总经理,每月工资人民币3000元, 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期间,该公司为我办理了商业保险,但没有为我办理社 会保险,当时我并没有提出异议。2008年3月,该公司要与我解除合同。请问:我 现在还能要求该公司给我补缴社会保险吗?
商业保险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诚信、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与社会保险在性质上是不同的。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 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只为你办 理了商业保险,而商业保险不属于我国劳动法所规定的应当参加的社会保险的情 形。虽然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未提出异议,但纠纷发生后,你有权要求公司 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因为办理商业保险不能免除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
答:商业保险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诚信、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与社 会保险在性质上是不同的。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 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