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名义投标”是什么意思?
“以他人名义投标”是什么意思?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禁止投标人以低于其自身完成投标项目所需的成本的报价进行投标竞争,其主要目的有二:一是为了避免出现投标人在以低于成本的报价中标后,再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等违法手段不正当地降低成本,挽回其低价中标的损失,给工程质量造成危害;二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投标竞争秩序,防止产生投标人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进行不正当竞争,损害其他以合理报价进行竞争的投标人的利益。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可以认定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答:所谓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详情>>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