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承担 责任?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致人伤害,谁来承担 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 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 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过程中自己受到损 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 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 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 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 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 支持。”由此可知,帮工、保姆等在工作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被帮工人、雇主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 除外。同时,致人损害的帮工人自己存在伤害他人的故意和重 大过失的(如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损害),那么帮工人也要 承担连带责任。
答:第一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责任主体: 1、如果被帮工人明确拒绝的话,那么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2、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