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是实施行政许可的必经程序吗?
听证是实施行政许可的必经程序吗?
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对举行听证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行政机关 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申请 人、利害关系人可进行申辩,行政机关应听取其意见。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 定,对于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应向社会公 告,并举行听证。据此可知,只有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或者行政机关认 为需要举行听证的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时,行政机关才应该举 行听证。本案中,小张申请行营业执照不在法定情形之列,所以不必举行听证。
答:如果法律明确规定国务院部门是审批主体,那么,为了上级机关审查和申请人申请的便利,其部门规章可以规定,申请人事先向省级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由省级部门初审后将初步审查...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问: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
答:您的这个情况,如果是“一惯性”的,那要考虑是否颈锥有一侧骨质增生(颈锥病),如果是偶而的一次,那有可能是您“贪”凉而受到了冷气的刺激而产生的颈部肌肉痉挛或者是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