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生命健康权应承担什么?
侵害生命健康权应承担什么?
应承担民事责任适用于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方式是各种各样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都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但侵权法规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使受害人获得补偿,因此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赔偿损失的责任。侵害生命健康权民事责任中的赔偿损失,是指由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和健康的行为人对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给付一定的金钱或物质,以使受害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获得补偿和慰藉。《民法通则》第119条是人身伤害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该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对于《民法通则》规定的赔偿范围,要适当掌握,必须是合理的损失才能予以赔偿。同时对于赔偿标准的执行应当根据民法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判断。
答:公司的权利都是合法的,除民事、刑事、行政外,还有人权、宪法权。 就你举例的内容而言,指的是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内容为楼上的,参照一下吧!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