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纠纷
已故父母留下一套三居室公产房,其儿女四人,并以单独在外另过,其父户口本下无子女,只有自己一人,请问该如何分配? 备注:大女儿早已出嫁,原父名下有一平方(现已改造成独单)给大儿子结婚并已过户大儿子名下,当初二儿一家住三室中其一间,父母一间,还有一间由小女儿居住,后来二儿搬出另过并出国七年,小女儿也已出嫁,父母去世前单独居住。请问该公产房如何分配?
三居室公产房……? 如果是产权属于公家,个人只有使用权,那就比较麻烦。 按照共规定,公房的使用权有所有权单位调整。 你的父母是使用权人,他们的共同居住人也有使用权,父母去世,共同居住人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要和单位协商,否则,单位有权收回房子另行分配。 如果是父母已经购买产权(房改房),父母去世,没有合法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由他们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就是你们姊妹4人继承。继承权平等。 有合法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答:公产房的差价交换和公产房的转租、转让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纠纷。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公产房(使用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对公产房(使用权)能否继承问题持否定态度的理由主要有...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