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问题
父母过世后如果儿子放弃继承权,那么其妻子,子女是否还有继承的权利 ??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你这题不太明确,如果你说那妻子、子女是放弃继承权的儿子的妻子和子女,即去世者的儿媳和孙子孙女,由于法律上他们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 但,如果这去世者除这个儿子之外没有其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则进入第二顺序,此时,这弃权儿子的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有了继承权。至于这儿子的儿媳,除非是其丈夫已经先于他的父母去世而这儿媳继续承担了对老人的主要赡养义务主可继承。但从题意上看,既然能够表示放弃,说明他还在啊,儿媳不能继承了。
没有,继承权为其子女的人身权。
这涉及到继承顺序的问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按你所说父母死了儿子放弃了继承权,那么可以推断现在已经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了(此君相信父母的父母早已经不在了),但是法律又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你所说的“儿子”虽然没死但他已经放弃了继承权,那么只要其妻子在公公婆婆生前和“儿子”尽到了赡养的义务的话那么这笔遗产应该由“儿子”的妻子来继承。
最后还有一点就是有没有遗嘱以及父母在生前对其它的人有没有进行抚养行为,有遗嘱的话就必须按遗嘱来安排,如果父母生前一直在抚养某人的话,就还要在遗产中划出一笔个那个人(至于划多少这个我不太清楚)。 。
如果父母去世,且有遗产,但无遗嘱处分,则按法定继承办理。如子女放弃继承权,则失去财产权利,因子女的妻子与子女不是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
答:儿子去世,父母健在,母亲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时间,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见《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由于诸如房产等需要办理产权所有人变更,遗产的继承与否必须经公证处...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