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
我想咨询一下,我妻子是事业单位职工于2006年4月下夜班途中因车祸而死亡,应认定工亡。但现在单位只按抚恤金标准给20个月工资。而按劳社部及人事部联合颁发《关于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最少应给48个月工资。而直到现在辽宁省仍无配套办发颁布。 请问我能按《关于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要求单位给付抚恤金吗?我该怎么办?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该《通知》的第二条“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 根据《通知》规定是实质说明事业单位也是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的。只是财政列支不同。《工伤保险条例》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造成的伤亡事故属于工伤。这已经有法律依据了,不用找什么省规定了。 工伤的申报时间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赶紧去劳动部门申报,要不然要过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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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法规的效力大于地方法规!
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工伤,单位(工伤保险基金)按差额赔偿的办法支付工伤待遇。 交通事故赔偿不足工伤待遇部分由单位(工伤保险基金)赔付
在参加省里的培训时确实讲了,一次性抚恤金在原来民政部(1986)6号文件的基础上增加一倍。其中因公死亡的给40个月的工资。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但我手头现在也没有文件。我们现在大多事业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所以不能按《关于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要求单位给付抚恤金。但你可以到省人事厅咨询民政部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的文件。记得是辽人发(2005)5号文件。
答:在参加省里的培训时确实讲了,一次性抚恤金在原来民政部(1986)6号文件的基础上增加一倍。其中因公死亡的给40个月的工资。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但我手头...详情>>
答:如果要判e?q销赃罪是一到七年~(销赃罪的判刑已}?改了)但是以上的要判就是3年以下~~像他?j#的例子一般都是罚款~~详情>>
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我结婚三年了,但一直没有怀上小孩,到医院...
答:输卵管是一条弯曲的管腔,开口于子宫角两侧,外端游离,靠近卵巢,全长约8-15cm,在临床上,30%原发性不孕和80%继发性不孕是由于输卵管因素而造成。输卵管阻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