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杀人的雇主属于教唆犯吗?
教唆犯,是指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教唆他人实行犯罪的人。 教唆的要点在于,被教唆人的犯罪意图是由教唆者引起的,而教唆者本人不参与犯罪的实行。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所教唆的犯罪确定罪名,如果教唆他人犯盗窃罪,就认定为盗窃罪(教唆);教唆他人犯杀人罪,就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教唆)。刑法中没有“教唆罪”这样的罪名。 所以,雇凶杀人的雇主属于教唆犯,应定故意杀人罪,且一般按主犯处罚。
不是教唆犯,是故意杀人的主犯. 虽然不是他事实的具体的犯罪行为,但是他是整个杀人案件的策划者.系主犯.
雇凶杀人当然是教唆犯,但教唆犯只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刑法上并无"教唆罪"这样一个罪名.教唆他人犯罪的,要按照他人受其教唆的行为予以定罪,教唆人与被教唆人构成共犯.教唆人的教唆行为是其犯罪手段和方法.因此,本案中的教唆犯也即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雇凶杀人的雇主属于教唆犯吗? 不是教唆犯,是故意杀人的共犯,而且是主犯。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故意引起他人实行犯罪的决意的人。
组织、策划犯罪行为的,系主犯。 这个可不是教唆犯那么简单。
不!是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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