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杀人,如何判决?
内蒙科技学院院长,花80万元雇凶杀人,凶手已经承认。 但院长当时说让凶手“摆平”,没说让他杀人,此院长不知能否被处决。
该院长和凶手是共同犯罪,罪名为故意杀人罪。理由: 一、院长所谓“摆平”,其实就是说,凶手对被害人实施的任何犯罪行为都在院长的犯罪故意之内,院长应对此负责。 二、以80万巨款(我靠,这么多钱,他是怎么挣的?怎么我就没有)“摆平”一个人,除了杀人,没有别的合理解释。 三、院长是主犯。凶手是积极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估计也是主犯。 四、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五、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从死刑开始排列,这反映了立法者对该种行为的强烈谴责和否定。如果院长不具备从轻、减轻情节的话,他必死无疑。
为争夺生源 内蒙一高校正院长竟雇凶杀害副院长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警方侦破一起内蒙古科技学院副院长“失踪”近3年的大案,案件的幕后导演竟是同一学院的院长。
两人因为争夺研究生生源,院长花80万元的高价秘密雇凶杀害了副院长。 2001年9月3日,内蒙古科技学院副院长武铮接到电话出门后失踪,她的丈夫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报案,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侦破。9月20日,警方在一辆可疑的三菱汽车内发现大量血迹,经公安部DNA鉴定,得出血迹与提取到的武铮的体液样本同一的结论,并由此判断武铮已经被害。
警方围绕与武铮关系密切的人员调查发现,武铮的同事、内蒙古科技学院院长张明德因为与武铮争夺研究生生源等问题产生过矛盾,曾经流露过要雇凶杀害武铮的念头,张明德被警方列为重大嫌疑人。但侦查人员一直没有找到张作案的证据。 近日,新城公安分局通过一名重要关系人获取重要信息,掌握了张明德雇凶杀人的线索。
警方组织追捕组先后辗转浙江、安徽、广西、江西、四川、云南等20多个省市和地区,行程近万公里,于3月26日在云南省丽江市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王韵虹和涉嫌包庇的焦某一举抓获。 王韵虹归案后供认了受张明德雇佣杀害武铮的事实,雇佣金为80万。
2001年9月3日20时左右,王打电话到武铮家里,以读研究生为名将武从家中骗出,用三菱车拉至内蒙古展览馆附近,在车内将武杀害,并将武的尸体埋在河西公司附近荒地里。4月3日,警方在王韵虹供诉的地点挖出了武铮的尸骨。 警方已将张明德抓捕,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
院长很可能会被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人已经死亡,其可能会被判死刑; 如果其有充分证据证明只是一般的摆平即伤害,则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类事件法律上几乎没有争议。
内蒙科技学院院长是主犯,应该负主要的刑事责任
花80万元雇凶杀人,这样的动机已经构成了犯罪,应量极刑。
想上面这种情况,,如果那个杀手没把受害者杀死,雇佣者的罪名应该更大,动机和行为是联系的,如果光有动机而没有行为的话,就不会有罪。我们每个人也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好的想法,但我们没做,我们就不构成犯罪。上面的院长我认为应该枪毙。
同意楼上的回答,另外补充,雇主是主谋,更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格处罚。 从他给杀手的钱的数额来看,应该不是摆平那么简单的事,已经有杀人的动机。
完全应该
从法律上讲,雇凶杀人应与杀手同罪。再从雇凶的金额,如确属80万元,已含杀人动机,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摆平了。
答:什么叫真正的放下?就是有一天,当你再次面对你过往的难堪、你恼怒憎恨的人,心如止水,不再起心动念,坦然面对,一笑了之。即便别人在你面前,复述你过往种种不幸时,你仿...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