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用采矿权担保是“抵押”还是“质押”?
用采矿权担保是:抵押。以采矿权抵押可以依法进行。 2000年10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3条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为财产权,统称为矿业权,适用于不动产法律法规的调整原则。第55条规定:“矿业权抵押是指矿业权人依照有关法律作为债务人以其拥有的矿业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以矿业权作为抵押的债务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矿业权为抵押物”。由此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矿业权,即探矿权、采矿权是可以抵押的。
矿藏是不动产 不动产只能是抵押 但是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采矿权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用作抵押。 所以是不能成为抵押的标的物的 即使是签订了抵押合同 因为标的物不合法,抵押合同也是无效 无效抵押合同只能根据抵押权人、抵押人、债务人的过错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无法取得合法抵押的优先受偿的效果的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