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水费的违约金是怎么收取的?有法律上的依据吗?
首先纠正楼主“我听说沈阳市要实行3元/天的罚金 是不是有违法律法规呀 ”句。 “罚金”,是刑法对于有罪人进行的财产罚。 可能你的意思是“罚款”。 但是,使用“罚款”也不正确。 “罚款”是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然而,自来水公司和你,是对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他们根本没有权利对你“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章“供应水、电、燃气、热力合同”精神,他们应该和你(以及其他市民)建立“供应用水合同”,这是一种格式合同。在这个合同里面,应该明确你拖欠水费时,应该缴纳“违约金”(很多城市至今仍然使用“滞纳金”,这也是错误的。)的数额。这个数额,可以是拖欠水费的百分比,也可以是每日数额。 如果他们没有和拟建立这种合同,你完全有权利拒绝缴纳“违约金”部分。
一般是千分之三吧,接受该服务时有约定的,当然就根据约定咯 这个也是依据. 民事行为并不是说法律规定才有效,双方约定也是有效的,法律赋予你们缔约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按照不高于银行滞纳金比例即按日万分之五以下。 各行、各地规定不一。
答::违约金是按天计算的,天数乘以费率,缴费通知单和水费发票上有相关说明。不过超过一定时间,水司可能采取停水措施。 你可以到水司咨询一下,如果他们的解释不能让你满意...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