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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归个人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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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归个人有没有法律依据?

我的社会保险一直是自己缴纳的,单位没有给缴纳,我想要回我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听说如果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会向单位收取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我是自己缴纳的保险,可以向单位主张我个人获得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吗?北京12333社保热线说不行,因为滞纳金只能交给社保,可是有的律师也说不可以!可是前几天"北方狼"说可以,我想问问明白!我只是觉得我自己缴纳的时候有利息损失,如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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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2-19 23:55:34
    1、你想让单位退还或赔偿你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以,但你无权收滞纳金。
    2、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所发生的滞纳金,是单位造成的单位不能找让你承担。
    3、你觉得你有利息损失可以另向单位主张赔偿利息,但不能叫做滞纳金。
    4、不要把自己的理解力错误加到别人的身上。

    北***

    2008-02-19 23:55:34

其他答案

    2008-02-19 15:51:35
  • 滞纳金是社保经办机构为了处罚拖欠社保金的单位而采取的惩罚措施,滞纳金是国家规定的,只有社保经办机构才有权利收取,个人要求单位把滞纳金退还给个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单位同意补缴你的社保金,可以与单位协商,请求单位把你以前缴纳的社保金返还给你,从08年开始把你的个人缴费改成集体缴费。由单位与你共同缴费就可以了。这样单位就不用拿滞纳金了,你的权益也没有受到影响。

    1***

    2008-02-19 15:51:35

  • 2008-02-19 14:34:28
  • 你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代缴纳08年1月1日以后的社会保险,依据是
    新劳动合同法;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但是要求08年以前的滞纳金于理无据,因为用人单位都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何来滞纳金?

    明***

    2008-02-19 14: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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