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食堂过度饮酒身亡,学校有错吗?
在学校食堂喝酒,作为学校组成部分之一的食堂向未成年学生提供酒类这种对人体有极大伤害的商品,未尽到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管理义务。即使该种商品并非学校食堂提供给未成年学生的,作为学校在得知此种情形时,也应当制止学生的该种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和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寇某作为一名17岁的未成年学生,《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是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寇某显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学校食堂喝酒,作为学校组成部分之一的食堂向未成年学生提供酒类这种对人体有极大伤害的商品,未尽到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管理义务。即使该种商品并非学校食堂提供给未成年学生的,作为学校在得知此种情形时,也应当制止学生的该种行为。而本案中,没有显示学校食堂有制止行为,学校对学生的死亡有过错。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问:干练的个性是怎样养成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善良,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干练一些......
答:在于增强智慧; 提高阅历; 博学名人之功; 勤于生活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