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进行审查?
属于哪些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进行审查?
对投诉、举报、检举和反映问题等事项的处理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进行审查: (一)信访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或者未履行信访法定职责的行为; (二)履行层级监督职责作出的处理、答复,或者未履行该职责的行为; (三)履行内部监督职责作出的处理、答复,或者未履行该职责的行为; (四)对明显不具有事务、地域或者级别管辖权的投诉举报事项作出的处理、答复,或者未作处理、答复的行为; (五)未设定申请人权利义务的重复处理行为、说明性告知行为及过程性行为。 经审查,前款规定的行为未对申请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不利影响,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经将处理情况予以告知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告知申请人依法直接对具有明确管辖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答: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理由是否正当;被...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