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承担哪些义务?
合伙人承担哪些义务?
合伙人承担下列义务: 合伙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有关管理规定,认真遵守章程,维护本所的整体利益。当自身利益与本所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本所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主要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二)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 (三)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五)按年度完成律师执业证注册,保持其执业律师身份; (六)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团结互助,不得从事损害本所或其他合伙人利益的活动,不得诋毁本所律师及其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自觉维护本所得利益、声誉和形象; (七)认真完成合伙人会议交给的工作任务; (八)不得以其他机构或个人的名义从事有偿或无偿法律服务工作,不得从事与本所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九)除下列三项社会兼职外,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1)仲裁员; (2)非盈利性的行业协会会员; (3)社会公益性兼职。
(十)不得挪用本所资产,或擅自将本所名下的资产借贷他人或为其他个人、单位债务提供担保; (十一)保守本所秘密。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泄漏在执业期间所获得的本所机密信息。但当法律法规有规定或公众利益有要求或该合伙人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披露有关信息; (十二)合伙人对下列重大事项负有向合伙人会议及时报告义务: (1)离岗时间超过一个月; (2)社会兼职情况; (3)出国、出境; (4)与个人有关的诉讼事项; (5)可能给本所或其它合伙人带来损失的隐患。
(十三)依法纳税。 (十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未经本所章程规定或合伙人会议授权,任何合伙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本所或合伙人会议行事。合伙人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合理地认为该合伙人在代表本所或合伙人会议行事的情况下,该合伙人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答: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详情>>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