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有何内容?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有何内容?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答: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 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 有关消防法规...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