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有哪些呢?
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有哪些呢?
1、性质上的限制 公司毕竟为拟制人格,其本身并非为具有新陈代谢功能的生命体,故凡与自然人自身性质相关的权利义务,公司均不可能享有。如前所述,专属于自然人的生命权、、婚姻权、继承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公司都不享有。 2、目的范围的限制 公司作为营利性法人,其所持续经营的事业或业务记载于公司章程,登记于公司营业执照,称为经营范围,亦即公司设立的宗旨和目的,其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公司章程未规定的,公司不得经营; (2)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依法登记,经依法登记的,才产生公示的效力; (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还必须依法进行批准,否则,公司不得经营。
如经营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须经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的批准; (4)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5)公司需要变更其经营范围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才可以变更其经营范围。
答:主要的限制在于: 一是公司不能享有某些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权利,如生命权、身体权、婚姻权等; 二是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某些权利,要受到法律的限制,主要有经营范围上的...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