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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的公房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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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的公房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的公房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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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02 21:20:46
  •   1、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2、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3、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4、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予准许。 5、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其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6、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另行租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7、人民法院在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房屋(包括单位委托房地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的租赁关系时,一般应征求自管房单位的意见。
      经调解或判决变更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跟高兴,这本身就是我的专业范围,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用,使你对这方面了解更多!!!。

    借***

    2018-02-02 21: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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