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利害关系指的是什么?
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利害关系指的是什么?
利害关系的范围如下: 1、关联交易 我国《公司法》将关联关系定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关联交易就是在上述密切关系的基础上而进行的控制股东与公司之间所进行的购买、销售、租赁、代理等交易行为。
2、未出资的股东 对于未出资的股东,在公司决定是否对其追究责任时,需通过公司的相关机构以形成决议的方式进行,此时,应把该股东可能行使表决权的情形予以排除。 3、免除股东责任 应当对于有待被追究或免除责任的股东之表决权予以排除。
注意此时对股东追究与免除的责任,该责任是特定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而不是该股东对其他股东应负的责任。 4、股东董事、股东监事薪酬的决定 在决定董事、监事报酬时,作为董事或监事的股东应被视为特别利害关系人而排除他的表决权。
对于利害关系被排除的法律效果这一问题,笔者认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股东虽然在这次表决中丧失了表决权,但并不影响其股东地位,其作为股东享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如接受股东大会通知的权利、股东会出席权、就利害关系陈述意见的权利、提案权、质询权、分红权等均不受影响。
答: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公司股东享 有下列权利:①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 分配;②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