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邻土地关系中建筑物修缮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相邻土地关系中建筑物修缮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相邻土地关系中建筑物修缮关系的规定。本条规 定涉及的建筑物修缮关系的情况又可以具体分为两种:一个是因 建造、修缮建筑物而临时使用邻地的情形;一个是在邻地上安设 管线的情形。土地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暂时而且有必要使用相邻的 土地、建筑物的,相邻的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 便利。
很多国家对这种基于建筑而临时使用相邻土地的相邻关系 作了规定。为了解决因施工而临时占用邻人土地而产生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 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 用的土地,占有的一方如果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 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 损失。
在邻地上安设管线的。土地权利人非经过相邻一方的土地而 不能安设电线、水管、煤气管等管线,而此管线又为土地权利人 所必需,该土地权利人有权通过相邻一方的地上或者地下安设, 但是应当选择最小损害的地点及方法进行安设,如果仍然造成损 害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难免需要临时或者长期利用邻地,调节这 种因利用邻地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相邻关系中的重要内 容。如果没有法律去规范邻里之间的这种行为,则极易在邻里之 间产生纠纷。
答: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 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 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相邻一方因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