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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没有进行登记就有了孩子,是不是犯法!会受到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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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6-27 19:34:35
     我晕,你的法律知识真是缺乏!你想一想,没有进行登记就有了孩子,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国家公权力无权干涉私生活.
      你说的登记应该是结婚登记把?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你们还没有结婚,那么这个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他在法律上和婚生子女的权利一样,建议你现在进行登记,那么"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就立即变成"婚生子女了".

    凌***

    2006-06-27 19:34:35

其他答案

    2006-06-29 10:23:38
  • 未婚怀孕违法倒是不会,快结婚就好了。

    z***

    2006-06-29 10:23:38

  • 2006-06-28 21:43:25
  • 你好!
    违反计划生育条例,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等.

    4***

    2006-06-28 21:43:25

  • 2006-06-27 21:55:53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因此,各地都相应出台了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制定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以北京为例: 第四条本办法所规定的社会抚育费征收标准为: (四)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至1万元;对非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按超计划生育加重处理。
      各区、县征收社会抚育费的具体标准,可由区、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第五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超计划生育的,除征收社会抚育费外,按下列规定给予经济限制: (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疗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 (二)超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医疗费,不予报销。
       (三)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 (四)所在单位在住房分配上予以限制。 (五)行政处分。 。

    海***

    2006-06-27 21:55:53

  • 2006-06-27 19:31:54
  • 不是的啊!婚姻法明文规定着孩子是受保护的,没这么容易就触犯法律的!

    l***

    2006-06-27 19:31:54

  • 2006-06-27 19:30:59
  • 只是未婚怀孕,不会受到法律处罚的。当然,当第三者破坏军婚除外。

    男***

    2006-06-27 19:30:59

  • 2006-06-27 19:30:16
  • 当然要受到处罚,罚款是肯定的

    瑜***

    2006-06-27 19: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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