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精神药品有哪些规定?
经营精神药品有哪些规定?
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及其制剂,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单位经营。第二 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及其制剂的批发业务,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单位经营;制剂 的零售业务由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单位经营,并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经营。 精神药品经营资格须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 全国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的经营计划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经营单位不能 自行调剂精神药品。 国家对部分精神药品原料药实行购用证明管理。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不得在药店零 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可在药店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师处方零售,禁止超剂量、无 处方销售,处方应留存两年备查。
答: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及其制剂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具有相应条件的专用储存 场所,指定专人负责...详情>>
答:酸牛奶是用鲜牛奶通过特殊细菌发酵制成的,牛奶经酸化后,酪蛋白凝块变小,并且可使胃内酸性增高,对于宝宝的消化吸收很有帮助,宝宝适量食用酸牛奶是有好处的。需要注意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