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精神药品有哪些规定?
使用精神药品有哪些规定?
精神药品仅限于医疗、教学和科研需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在二级以上(含二级)^ 医疗机构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可供各级医疗机构使用。 医疗机构购买第一类精神药品,需持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相应的经营单位购买。该卡有效期为三年,并留存两年备 查。 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三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七曰 用量,处方应保留两年备查。精神药品处方应内容完整,载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及 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 医疗机构购买的精神药品只准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让或借用。 教学,科研所需的精神药品及其标准品和对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批准,向指定单位购买。严禁药品零售企业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答:我是心理咨询师,没有处方权,需要到精神病院去治疗,请坚决杜绝在家私自,给精神病人药物。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