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我今年25岁,在04年出了车祸,右足踝粉碎性骨折,T8压缩性骨折,,脚上的刀疤一条15公分长,一条8公分长,背上的有22公分长,医药费花了6万,现在因为这几条刀疤,我很自卑,不能穿自己想穿的衣服,不敢上街,给我造成很大的心里压力,现在按法官的说法,我承担1成责任,对方是9成的责任,除了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费,车费这几样按责任可以得到赔偿,就没有其它了,比如,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除非医院开证明,这样他们也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在车祸前,我是开店的,一年收入没有九万十万,也有六七万,出事后只好关了,反而赔了8万多块,这样我只能自认倒霉吗,我不懂法,所以想问问我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吗?能赔多少呢?按他们的赔法合理吗?我应该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呢.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
你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但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赔偿可以咨询你所在地区的律师,一般不超过五万元。 护理费、营养费需医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没有精神赔偿,因为你自己也有责任
可以,但是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在广东的一些地方,一般根据你的伤残等级,按3000元/级赔偿精神损失,如十级伤残,即3000元;九级,则6000元,类推。 但是这不是一个标准,而是根据不同法院不同法官来自由裁量的。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赔偿数额无明确法律规定,我此前有一个八级的赔偿了精神损失费二万,以你说的情况,应该不会太高。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九级伤残应当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对于评定伤残和死亡的案件,原告都有权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但赔多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依经验不会超过5000元。
答: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我们知道是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说到护理费,通常人们都觉得只是在医院才需要赔偿,如果出院在家里疗养不知是否可以,其实如果符合相关的条...详情>>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