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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日记能不能作为他有外遇的证据?我是否能作为无过错方要求在财产划分上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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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日记能不能作为他有外遇的证据?我是否能作为无过错方要求在财产划分上占优势?

丈夫的日记能不能作为他有外遇的证据?如果能,我是否能作为无过错方要求在财产划分上占优势?他的日记里记载他和那个女的一起工作时候的感情,虽没有露骨的出轨描写,但中间有“我想起你在怀里的甜言蜜语。我们曾经拥有的一切,我不想让别人占有。”等语句。能不能据此认定他是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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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

    2006-03-03 11:52:02
  • 不可以,日记只能作为丈夫在情感上的寄托,还有就是离婚时的证据。财产的划分吗 ————例如如果有小孩又归你抚养。而且光凭这个,效力太差,而且你的取证也是不合法的。会让对方反咬你侵犯隐私权

    n***

    2006-03-03 11:52:02

  • 2006-03-02 10:25:33
  • 不可以,因为日记的记载内容并不一定是真实的,你也没有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它的真实性。只可以当作一个线索,多留意一些,只有掌握了直接有效的证据后,才可能在将来的离婚官司中顺利一点或者让对方多赔一点。

    e***

    2006-03-02 10:25:33

  • 2006-02-20 01:31:40
  • 这是不可以的.第一,从来源上看,这日记不是他主动给你的,或者不承认是主动给你的,那么,你就侵犯了个人隐私权,这证据来源不合法,不能为证;第二,如果说这是他写的日记体的小说,那这就只能是一段虚构的故事(你用"描写"一词反证了),也不能为证;第三,即使是真有过"在怀里的甜言蜜语"的事,因事态轻微,也难以做为离婚并且多分财产的理由.现在歌厅酒楼里美女如云,且生意红火,去过那的男人们的过错比这事大多了,可有多少真正离婚的呢?哪个女人以这个理由多得了财产呢?夫妻之间的事,还是求大同存小异为是,离婚这事是不很好玩的,别轻易就说出来,一但说出来了,最后又被法院给驳了回来这日子就不好过了.

    北***

    2006-02-20 01:31:40

  • 2006-02-19 20:19:19
  • 抄袭一下:
    不可以。
    首先,您已经侵犯了他的隐私权。这样做反倒会使你处于不利的地位。
    其次,如果,你真的肯定丈夫有外遇并且真的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建议你咨询律师,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请他们帮助你搜集相关证据。
    最后,希望你慎重考虑离婚的问题,再做出理智的行为。不要因为冲动草率的做决定伤害两个人的感情,再后悔。
    慎之慎之!
    

    落***

    2006-02-19 20:19:19

  • 2006-02-16 09:44:54
  • 可以作为间接证据,但在法律上不一定能有证明力,这要待到了法庭上通过质证才能成为有证明力的诉讼证据。

    十***

    2006-02-16 09:44:54

  • 2006-02-12 21:36:03
  • 你好,这可以作为对方在情感上有一定过错的依据,但此种过错情节上较为轻微,既不能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也不能作为分割财产时的倾斜依据.

    4***

    2006-02-12 21:36:03

  • 2006-02-07 09:13:47
  • 首先,不是证据,但是可以作为线索,有必要您多注意与他接触的人
    因为仅仅暧昧的感情,并不是作为婚姻过错的有力的证据
    其次,如果确实无法挽回,你应该注意保存证据,以便求的法官支持
    因为作为受害一般会考虑多分财产

    笨***

    2006-02-07 09:13:47

  • 2006-02-06 10:24:48
  • 不可以。
    首先,您已经侵犯了他的隐私权。这样做反倒会使你处于不利的地位。
    其次,如果,你真的肯定丈夫有外遇并且真的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建议你咨询律师,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请他们帮助你搜集相关证据。
    最后,希望你慎重考虑离婚的问题,再做出理智的行为。不要因为冲动草率的做决定伤害两个人的感情,再后悔。
    祝你好运!

    基***

    2006-02-06 10:24:48

  • 2006-02-05 16:27:31
  • 词典对日记的的定义是:文體之一,日行日思??。
    但实际生活中的日记却可能超出该定义的范畴,即或许是真实的写照,或许是虚幻的臆想。因此,仅凭日记里的只言片语,就盲目或武断的做出结论,对自己和他人都不公平。
    平和心态,端正思绪,冷眼旁观,静观待变,如果他确有出轨举动,则辜负了信任,破坏了平衡,构成了过错。
    

    海***

    2006-02-05 16:27:31

  • 2006-02-05 15:20:10
  • 可以作为证据,但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也就是说对你比较有利,有可能使你的丈夫承认此项证据,也会赚些印象分,但最后怎样分割,还要看其他证据。

    种***

    2006-02-05 15:20:10

  • 2006-02-05 13:02:37
  • 可以作为证据.

    郑***

    2006-02-05 13:02:37

  • 2006-02-05 12:59:14
  • 仅如此恐怕不能

    1***

    2006-02-05 12:59:14

  • 2006-02-05 09:05:49
  • 诚佳的说法是对的,必须要结合其它证据,才能被法庭采信.

    更***

    2006-02-05 09:05:49

  • 2006-02-05 07:01:51
  • 可以咨询律师协商

    s***

    2006-02-05 07:01:51

  • 2006-02-04 22:44:34
  • 你好,日记的内容不一定是真的。它只能证明你丈夫记日记,这是你丈夫的日记;要证明内容的真实性必须得到你丈夫的亲口证明:属实,或者有其他相应的证据证明。否则你拿到法庭也没有用的--或许还给你丈夫反咬一口:侵犯他的隐私权。

    以***

    2006-02-04 22:44:34

  • 2006-02-04 22:11:41
  •   丈夫的日记
    是不可以的,你还要有更有力的证据,最好找个律师协助取证
    既不采取直接认证方式来解决,而应采取间接认证方式,来进行。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可以依据案件事实间的内在联系及合理的逻辑关系对案件事实进行推定。也就是说,日记由于其易删改的特性,只能作为间接证据来使用,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来判断其证据效力,只能佐证与案件有关的个别情节或片断,而不能用来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若把间接证据联结起来,通过综合的分析和推理,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对查清案件事实也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认证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时,具体应考察取证环节是否完整、证据形式是否存在瑕疵,与其他证据是否矛盾。总之,日记的确反映出我国传统证据对新型证据规定的不够完善。
      对证明效力、收集程序、认证程序、认证方式等方面都有待于立法的进一步规范与明确。 依据我国法律,日记是文本形式表现其所载内容的客观存在,具有证据效力。但是?由于日记容易被删改?且被伪造、篡改后不留痕迹,同时容易出错,因此,法律将日记入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相对而言只能佐证与案件有关的个别情节或片断,而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学***

    2006-02-04 22:11:41

  • 2006-02-04 22:06:35
  • 可以作为证据,但是不能因此让你在财产的划分上占优势

    s***

    2006-02-04 22: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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