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易行的专家回复一下,谢谢
这几天又有一件比较棘手的问题! 我在一家信息广告公司工作,由于压力大,他让做营销工作,而我本身对这个不感兴趣,而且经理安排的工作不适合我。所以我提出辞职,可他不准我辞职,现在我在公司没有业绩,他就让我停薪学习,而且每天扣我20元,还说如果我提出辞职他就去告我。之前签过一份合同,因经理说合同不适合我们这个部门,就没盖章。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话,我该如何向他提出辞职呢?请问他这样法律允许吗?我可以根据《劳动法》来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吗? 请您尽快回复!
从你的叙述看,信息公司安排你做营销工作,你对此不感兴趣,且经理安排的工作不适合你;既不同意辞职,又被停薪,每天还被扣20元钱,并被威胁提出辞职就面临被告的局面。 首先应该确认你与公司是否签有合同?期限多长?工种或岗位安排,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假如你确认合同没盖章,就意味着双方并没有用法律形式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但你们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
至于公司要求你停薪学习,甚至每天还要扣20元钱的做法是违反法律的,只要你还是该公司员工,正常上班,无论是否有业绩,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都应该得到报酬(至少是最低工资)。
对公司威胁你如果辞职就要告你问题,还是要回到你们之间是否签有劳动合同上来,作为信息公司,可能归于特殊行业范畴,有可能在劳动合同中加上竞业限制条款(即应保守企业机密),约定职工离职后的三年内不得到同行业,或从事同行业工作。假如你签过劳动合同,且有竞业限制条款,那么公司要告你就不再是威胁。
但假如没签合同,也没有竞业限制条款(即使有,但未发放必要的保密费),你可以不予理睬。 假如,公司已经要求你开始所谓的停薪学习,并每天扣20元钱的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克扣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提前30日通知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后即可离职。 因单位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即使因劳动关系产生纠纷,应先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单位的说法是错误的。 因此,现在您可以向单位提交辞职信,并保留书面证据,单位无故不许辞职或扣发工资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我先回问3个问题: 1.你们签劳动合同没有. 2.你们签订的劳动的具体条款中是否规定什么部门适合,什么部门不适用此合同? 3.公司章程中对此的规定,还有合同与劳动法是否有冲突的地方? 建议:可以拿合同找律师咨询.
答:《劳动法》只有一个,没有新旧之分。如果说“新”也许是指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吧。但这是另一部法律,并且还没有实施。 按《劳动法》的规定,员工辞职提前一个月提出,...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老兄:第一,女婿和儿媳是不能继承遗产的。第二,无论女婿和儿媳在调解书上签字或者不签字,都不影响调解书效力,调解书只要继承人签字即可。第三,法院搞错的是不该让女婿...详情>>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