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懂法律的朋友在线吗?想请教协议方面的问题。
此门市买卖合同公平吗? 乙方为甲方企业职工,乙方买了甲方所有的门市。现主因是事隔11年之久,甲方要以原价收回拟做他用。其合同是否公平?原价收回是否合情合理?11年前的9000多和现在的9000多哪能相提并论呢?是不?请您帮忙!谢谢!!内容如下: 矿区门市出售协议书 甲方:××××单位 乙方:××职工 甲方位于矿区新花园房的门市于1999年12月竣工后,决定将其矿宿6至7幢间5号门市出售给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门市(房产室内水电设施),乙方享有所有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属甲方。 二、该房建筑面积为11.627平方米,售价为800元/平方米。 三、该房房款总额为玖仟参佰零拾壹元陆角零分整。乙方必须于2000年元月6日内首次付给甲方9301.6元。 四、甲方若5年内因需要收回该房,乙方应完整地将门市、室内水电设施退交甲方,甲方按原购房款退还乙方;若5年后因需要收回该房,按国家规定的房屋折旧率折价,结算房款。 五、甲方出售给乙方的门市以该协议为依据,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六、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单位: 签协议时间:2000年元月4日
甲方以原价即9301.6元回购矿宿6至7幢间5号门市显示公平,属于不合理要求,根据该合同约定,甲方若5年内因需要收回该房,乙方应完整地将门市、室内水电设施退交甲方,甲方按原购房款退还乙方;若5年后因需要收回该房,按国家规定的房屋折旧率折价,结算房款。目前已经过了约定的5年期限,乙方因为使用甲方的房子使房屋发生自然损耗,甲方要求折算折旧费,即甲方签订该合同的本意并非出售这几套房屋,而是将这几套房屋交给乙方有偿使用,甲方随时可以取回该房产的使用权和占有该房屋。 甲乙双方并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而是房屋有偿使用关系。房屋并未办理房产证,不符合法律规定。 但是毕竟乙方支付了房屋的购房款即房屋的对价,如果以甲乙双方不存在买卖关系而主张甲方仅支付9000多元即于此时收回房屋,对乙方显然是不公平的。 故此,甲方有权取回该房屋,但是必须支付该房屋的现时市场价格。而不是仅仅支付9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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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cciinn:你好! 交房注意点: 核验业主材料 ↓ 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加以说明...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