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我媳妇去年年底被公司无故开除,在其公司就职期间没有签订合同且没上保险。12月提请仲裁4月的时候仲裁方的人给我打电话说对方公司愿意调解我们是否愿意调解,我们回答愿意,至前日追问仲裁方的人回答说对方公司不承认我们与之有劳动关系所以让我们准备开庭。 现在我们手中只有银行打印的工资单(上面没有明确的工资转账记录,只有网银转账的记录)和我与公司负责人谈话的录音(里面对方负责人有明确承认我媳妇在公司工作1年)。请问这些是否可以证明?是否能胜诉?谢谢
1、你媳妇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可以解除与她的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公司没有与你媳妇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最多不超过11个月。
3、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公司在你媳妇就职期间没有按时、足额为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 4、你媳妇有权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及1个月的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等。
5、公司出尔反尔,不承认你媳妇与之形成劳动关系,那就坚决把劳动仲裁进行到底。银行打印的工资单(上面没有明确的工资转账记录,只有网银转账的记录)以及你与公司负责人谈话的录音(里面对方负责人有明确承认我媳妇在公司工作1年)等可以作为证明你媳妇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使用。
也可以申请仲裁庭调取该公司的工资发放记录。 同时还可以按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准备尽可能多的证据。 相信自己,相信法律,相信你媳妇的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到当地劳动局仲裁,胜诉很有希望。 赔偿金额劳动合同法也有明确规定。
去他公司,来个一哭、二闹、三上吊,四自杀、只要一周保证问题解决。
··估计对方是赖账。 你的证据还可以,不是无中生有,可以据理力争,有很多的希望胜诉。
去当地找个这方面的律师,具体咨询下,交点咨询费用,毕竟好多案例有一点不同,结果都是不一样的。
我在网上找了下,网址是 也不知道是不是你要的,自己去看看吧,希望能帮到你吧!
答:假如你是被公司无故辞退,那么公司不但要退还你的500元培训费,还应支付克扣你的一半工资,同时需要向你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标准工资),如果与...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