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工伤保险的问题
请教大家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某职工离开原单位时,未办理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手续。后到新单位工作后,因原单位未办理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手续,导致新单位无法在社保局为该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后该职工在新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由于在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医疗费用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现在因未能办成工伤保险而只能由新单位支付,从而给新单位造成了损失。 现我想请教大家的是:新单位在支付该职工工伤待遇费用后,能否以原单位和该职工未办理终止工伤保险手续为由,向原单位和该职工追偿由此给自己造成的医疗费用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两笔损失?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谢谢大家!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企业员工交纳各类社会保险,其中就包含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所产生的损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如用人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的,则员工损失应由企业承担. 本例中,由于新单位未能及时办理工伤保险转移手续,而导致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工伤待遇,其原因在于单位,因此其员工因工伤造成的损失应由单位支付. 虽然,新单位未能给员工交纳保险的原因在于原用人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转移手续,但实际上,新单位是有义务为员工办理手续,由于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造成工伤保险不能交纳的,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现我想请教大家的是:新单位在支付该职工工伤待遇费用后,能否以原单位和该职工未办理终止工伤保险手续为由,向原单位和该职工追偿由此给自己造成的医疗费用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两笔损失?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当然不可以,没有法律依据。 因为,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在新单位的劳动关系就不合法,工伤事故也不是在原单位发生,故,不能追究原单位的责任。
答: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以下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详情>>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