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予还能收回么?
我父母离异,我跟随母亲。父亲再婚。两年前,我父亲将房产赠予给我,办了公证,现在房子要拆迁了,将在一年半以后我们以旧换新得到一所新房子。房产证也是在拿到新房子的时候才能更换为我的名字,(所以,现在房产证还是我父亲的名字。)当时还没签订协议的时候,我父亲有说过想要拆迁办给两套房子,但是我没答应,就要了一套大的房子,没要两套,他也同意了。现在协议也签订了,他要是现在再反悔,还起法律效益么?要是闹起来,拆迁办是否会同意撤销之前的那份协议重新签订给两套房子?还有,已经公证了的赠与合同他要是想要回,能要的回么?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在交付前可以撤销。一旦交付,所有权转移,就不能再反悔了。 房产证的交付是一种拟制交付,也产生交付的效果。但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有赠与合同,二是根据合同占有、使用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公证过了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
1、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予协议是不能撤销的。你可以根据该协议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当然还需要其他的手续,具体的你可以咨询房管局。 2、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可以与你爸协商,由你与拆迁办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这样安置的房屋就在你的名下了,如果协商不成,那只能走诉讼程序了。
你好!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由于已经签订了书面的公证赠与协议(合同),他的赠与行为是不可能翻悔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的,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 但是我个人认为,毕竟是亲情之间无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父亲有翻悔行为的话,建议尽量协商,并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为妥! 按道理,既然他都已经签订公证赠与协议的话,其赠与行为完全是其真实意思的体现,其本人不会有啥翻悔的! 如果你父亲出现翻悔行为,估计也是和他眼下的家庭成员的意思有关;所以为了让你父亲能够安抚那边人的心,建议主动提出补偿双方主动达成协议为妥。
答:这两句出自老子的《道德经》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体现了老子的朴治主义思想。 客观世界是物质世界,天下万物皆体现于有形,万物之灵的人对于世界的认识,往往局...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问:魔恋A计划这种减肥药管用吗最近报纸上都在登这个广告,不是是否真的有效
答:没听说过,但是我知道所有的减肥药都是有害的。都是刺激神经中枢,其实是还没有吃东西的时候,胃给大脑的信号是——饱了。不需要吃了。——这种错误的信号。 最管用的就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