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不缴纳罚金
缓刑2年 缴纳罚金2万,从第一次判决书上写了个需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内缴清罚金,后来就在也没有任何部门提起过罚金的事,在上诉期过后,到法院办理缓刑判决执行,也没有任何部门提起过罚金的事,现在都判决都执行了一个月,罚金还是没有钱缴,也没有任何部门跟我联系,要是这样一直下去是个什么程序?要是强制执行是怎么执行?法院会不会事先跟我联系下?会不会产生滞纳金?收监之类的? 希望懂的人告知下,谢谢 不懂的请勿开金口
你好! 提供如下资料供你参考: 罚金如果没有钱或者没有及时缴纳,其并不会引起滞纳金或者重新收监问题; 没有钱或者是么有按期缴纳,其是涉及具体执行的问题,而并不会引起处罚方式的变更或者加重。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
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
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这里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说司法解释还规定,具有上述减免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
对于罚金法院也不会说一个月就30天向你收取,没那样准确。罚金要靠你自己主动去交的。如果你三个月之后还没交,法院肯定要来找你的。建议你自己拿了钱交到法院去,事实也就应当这样做的。不要等法院来向你要。判决书上的30天就是给你的最后日期,你过了30天没交,法院也是出于人性化没有在第31天时就向你要,所以你应当主动拿了钱交到法院才对!
法院判决缓刑,多是判二缓三,判三缓四等, 这个证明是有罪的判决 但是,不是严重的罪行, 所以,执行附带考验期的缓刑 附加罚金两万, 如果没有个人财产来缴纳罚金 法院也不会强制执行 没有滞纳金 如果不在犯罪,也不会收监, 如果在犯罪 就会把缓刑的刑期加到新的刑期里面, 然后数罪并罚来判决新的刑期, 如果在今后经济效益很好 有很多固定的个人资产的话, 法院会强制执行已判决的罚金
答: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根据《刑事诉讼法》...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问:干练的个性是怎样养成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善良,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干练一些......
答:在于增强智慧; 提高阅历; 博学名人之功; 勤于生活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