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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征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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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征地问题

政府要征用我们的住宅和房屋搞建设,我们如果补偿差距很大,我们不签拆迁协议,是否能阻止征用?
据说,政府想用办公益事业的名义(这样补偿少)先取得我们的宅基地,然后他们再卖给开发商开发,这样我们处于一种很不利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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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9-08-14 15:34:08
      我国宪法和物权法对保护公民的私有合法财产都有规定
    同时两法也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私人财产,但是必须给予拆迁补偿
    公共利益不能泛化是时下学者的主流观点,但是生活中的某些政府部门就是打着公共利益的大旗,行中饱私囊之苟且。不顾广大人民群主的切身利益。
       你提到镇政府和村主任,你们的房产是小产权房?如果是,那么你们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所有,政府务必将其征收为国有,方可进行土地流转,走招拍挂程序。 你们不要将补偿价格要的超出正常市价很多,那样政府是不会接受的。但是为了自己的合法利益最大化,建议你们暂时不与拆迁办(多数是政府组织的)迁补偿协议,和他们谈你们的价位,如同市场上的讨价还价。
      你们不迁补偿协议,他们就不可以强制拆迁(毕竟多数人都在观望)。除非你们对补偿价格要求行政裁决,有了该裁决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迁出,会有被强制拆迁的可能。即使你们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停止执行,所以注意把握事情的尺度。 。

    伙***

    2009-08-14 15:34:08

其他答案

    2009-08-15 13:13:32
  • 无论怎样的政府性质征地,国家都是有相应的标准的,应当予以配合 。
    但是如您所说,如果有确切的证据,那么可以通过其他的法律手段来阻止此次征地行为,这恐怕不是您想要的。
    如果当真出现您所说的后期卖给开发商的话,只要您有足够的证据,是可以找回中间的补偿的

    2009-08-15 13:13:32

  • 2009-08-14 13:02:21
  • 这类事情应该主动积极的多争取补偿款,必要时耍赖也是王道。

    公***

    2009-08-14 13:02:21

  • 2009-08-14 12:46:53
  • 如果手续齐全,无法阻止征用,但应该按照当地的拆迁补偿标准得到合理的补偿。

    1***

    2009-08-14 12:46:53

  • 2009-08-14 11:53:08
  • 如果是政府征地  不能阻止  应于配合  但是对于补偿必须按国家或者地方性政策法规执行
    至于征地干什么  应该在规划局查看  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1***

    2009-08-14 11: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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