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赔偿可否在原告地起诉
交通事故!事发 地点:A市人均年收入2万!甲原告人:B市人均年收入10万! 乙被告人:C市人均年收入4万! 原告1级伤残、被告负全责!原告在原告所在地方法院起诉理由:被告和事发地市的人身赔偿低于我市人身赔偿标准! 再问人身赔偿原于什么?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甲原告只能在A、C两地原则去起诉。 但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是关于属地计算标准的解释,是指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上款原则确定。 所以说甲原告可以举证去争取最大的补偿。
你的担心没有必要,理由如下: 1、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2、但如果原告的住所地的赔偿标准高于被告住所地及侵权行为地的,应适用原告住所地的赔偿标准。实行的是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当然原告要证明在原告住所地工作的相关证据。
答: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有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其中侵权行为地又分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一个侵权案件发生后以上地点所在的基层法院都有管辖权。但是具体到哪个...详情>>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