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合同签的是一年, 可我干了两个月,不想干了,太累了,工资也不是很满意,请问能辞职不干吗?如果真的辞职,会造成违约吗?要真的是这样,那企业岂不是要告我?
1、如果仅就合同签的是一年,可你只干了两个月就不想干了而言,你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三十天届满,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 2、如果你现在还在试用期,那么,你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的规定,如果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只有一年,却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则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的,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是不能够接受的。
基于以上分析,即使你现还处于试用期,也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单位;如果试用期已过,则需要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义务。无论是哪种情况,已经工作期间的工资都应该照发,否则就属于克扣工资。但如果属于一年劳动合同却约定三个月试用期的情况时,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要求立即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半个月工资)及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否则,你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1、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期满即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期满即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单位没有为你培训费用一般不会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的是一年, 可我干了两个月,不想干了,太累了,工资也不是很满意,请问能辞职不干吗?如果真的辞职,会造成违约吗?要真的是这样,那企业岂不是要告我? ------------------------------- 1、你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并可得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如果你们约定了试用期可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没约定试用期可提前30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但不能得到补偿: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用人单位有第38条的情形,你存在法定的解除合同的理由,可得到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按法律规定办理,企业无法告你的。
1、当然可以辞职。 试用期内辞职,随时可以。合同期内,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2、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公司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只能建立在对员工进行了专项的培训,如果公司没有对你尽兴专项培训,则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问:合同法合同签的是一年, 可我干了两个月,不想干了,太累了,工资也不是很满意,请问能辞职不干吗?如果真的辞职,会造成违约吗?要真的是这样,那企业岂不是要告我?
答:1、如果仅就合同签的是一年,可你只干了两个月就不想干了而言,你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三十天届满,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