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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没签字的合同可以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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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没签字的合同可以生效吗

我在一个私人企业上班,签了两年的合同。合同上只有我单方签名的,老板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我做了半年就不做了,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他却不给押金,[有押金条]我投诉到劳动局,里面的人叼的要命,感觉劳动局的人好没责任心啊,只是随便敷衍一下的。怎么劳动局也起不到什么作用,难道晋江的王法就是这样的吗。我去年在泉州也是同样的情况,我押金跟工资都拿道了。有谁可以帮帮我啊,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哪回我的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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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0-16 18:28:36
      劳动者只要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别说仅上老板没签字,就是没有合同,这个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也是存在的,并且,自2008年1月1后超过一个月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这合同老板没签字,并且没有单位委托的部门或个人签字盖章,且没有公章,这合同可以视为无效。
      那么,你就请求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吧。 单位扣押金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应当退还并赔偿损失。 既然去年“在泉州也是同样的情况,押金跟工资都拿道了”,那么,今年还是按照原来的办法办就是了。但去年申请劳动仲裁是收费的,而现在不收费了,所以,还是把“投诉”改为仲裁为好。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北***

    2008-10-16 18: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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