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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忙解释一下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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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忙解释一下养老保险.

公司要签定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要求自己交,单位会合理合法的报销,请问,这与单位负责交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听说如果自己交保险,涉及到统筹问题,请帮忙解释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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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03-12 23:59:11
      没有必要去推敲公司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却要求劳动者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会合理合法的报销”,只要认真对照一下《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的规定,你就会发现公司偷梁换柱、在玩文字游戏。因为上述规定中的第七项是社会保险(五险)而非养老保险一项,公司只约定缴纳养老保险,却绝口不提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中的其他四险,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只由用人单位缴纳,而劳动者是不缴纳的。
      只缴纳养老保险是不完整的社会保险,一旦出现生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时,劳动者就会因没有及时、足额缴纳相关保险费用而不能够享受相应的待遇。违法行为是由用人单位作出,但实际受害者却是劳动者,是不能够接受的。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更是把缴纳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并在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这些才应该是你及其他劳动者关心、了解并掌握的维权知识。
       。

    海***

    2008-03-12 23:59:11

其他答案

    2008-03-13 00:31:30
  • 你的单位这样的做法是有他的小算盘的,单位交纳和个人交纳的规定是完全不同的,个人交纳是按灵活就业人员,只交纳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其他的都不能缴,所以单位即使给你报销,他也能省钱。但是你的权益会受到损失,如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就没有。单位这样做也是不符和劳动法的规定的,你有权要求单位按标准办理你的各项社会保险。

    1***

    2008-03-13 00:31:30

  • 2008-03-12 20:57:49
  •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要求,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促进了养老保险新机制的形成,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但是,由于这项改革仍处在试点阶段,目前还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企业负担重、统筹层次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和原则,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为此,国务院在总结近几年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作出如下决定: 一、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贯彻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等原则,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把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的发放,积极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
      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
      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五、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认真抓好落实。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
      具体办法,由劳动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指导实施。 六、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决定精神确定。
       七、抓紧制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条例,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
      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 八、为有利于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和加强宏观调控,要逐步由县级统筹向省或省授权的地区统筹过渡。待全国基本实现省级统筹后,原经国务院批准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统筹的企业,参加所在地区的社会统筹。
       九、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尽快将目前由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积极创造条件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由企业转向社会,减轻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改进和完善服务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十、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劳动部要会同国家体改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t***

    2008-03-12 20:57:49

  • 2008-03-12 20:38:03
  • 按规定应该是由单位统一代缴,公司的做法不用看其动机目的,就已经是非法了。
    实际上这也绝非无目的。如果无利可图,何必冒着违法的风险去找这个麻烦啊。
    ——让员工自己交,就必然有鼠目寸光者不交,这样单位就省下了。但若该员工出险时,单位则可以以他自己不愿意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让员工自己交,这与单位直接交有个时间差,在这个时间差中,员工垫付的钱失去了利息;而如果这笔资金存在公司账内,则企业得到了利息。这在一个人身上数额不大可以不计,而对于单位则是一笔资金,一笔不小的利息。
    ——也可能是单位资金短缺,不得不采取此下策。但若这样,这可能就形成了员工与单位债务关系,单位没钱,有可能到你辞职后,这笔债务还没偿还。
    ……

    北***

    2008-03-12 2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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