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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工资赔偿应如何计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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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工资赔偿应如何计算工资

解除劳动关系的工资赔偿应如何计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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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3-12 16:22:03
      用人单位与劳动节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应该是补偿,不是赔偿。补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没有补偿,更没有赔偿。 只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

    北***

    2008-03-12 16: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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