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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被撞入院,肇事方付90%责任,住院期间我母亲用职工医疗保险付的住院费,请问报回的钱和肇事方应赔偿的钱冲突吗?肇事方是否应再赔偿给我母亲全额医疗费的90%?肇事方现在的说法是既然我母亲走了职工医疗保险,那医疗费他们就不管了 ,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会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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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3-08 17:36:20
      
    我母亲被撞入院,肇事方付90%责任,住院期间我母亲用职工医疗保险付的住院费,请问报回的钱和肇事方应赔偿的钱冲突吗?肇事方是否应再赔偿给我母亲全额医疗费的90%?肇事方现在的说法是既然我母亲走了职工医疗保险,那医疗费他们就不管了 ,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会赢吗? 
    :呵呵,保险是保险,赔偿归赔偿,两者不冲突的。
       保险是你妈妈基于自己的投保行为,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依法赔付。对方赔偿是因为对方的肇事行为而对于你母亲的侵权,所以,你当然有权要求肇事方赔偿其交通事故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 肇事方应该依法赔偿的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伙食补贴,当然如果造成伤残还有支付残疾赔偿金。
       赔偿的比例应该按照事故认定,即赔偿总额的百分之九十。 附 有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八条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

    非***

    2008-03-08 17:36:20

其他答案

    2008-03-08 17:33:20
  • 医院的医药费收据只能有一份,在一个地方报销后,就不能重复报销了。
    在诉讼中如果主张对方承担医药费,就必须向法院提交相关的住院病历、诊断书医药费收据及其清单,缺一不可。如果已经在医疗保险报销了,就失去了再找对方赔偿的法律依据。
    所以,你母亲不能再找肇事方赔医药费了。但其他方面的赔偿也是可以照常要要求赔偿的,如住院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但是,应当承担医药费赔偿责任的肇事方没有赔偿,反让医疗保险给赔偿了,是对社会的不公平或侵权。因此,医疗保险部门有权利要求你母亲退还已经报销的医药费,你母亲在退还已报的医药费后就有权请求肇事者赔偿了。
    另一种办法是医疗保险在给你母亲报销医药费后,有权取代你母亲的权利向肇事者追偿,这在法律上叫做“代位求偿权”。

    北***

    2008-03-08 17: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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